张仁平
本报讯(记者张仁平)福建省委近日召开常委会,听取福建省检察院拟向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所作工作报告有关内容汇报。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对检察院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孙春兰指出,一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特别是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树立先进典型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孙春兰强调,2012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融入全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新形势,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福建发展全局中来研究和推进,特别是要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综合运用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既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又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二要能动司法。加强对改革发展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保护无辜者,支持改革者,既坚持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又保护改革热情、支持创新创业,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充满活力。三要树好形象。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向李彬、詹红荔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大力弘扬“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引导和激励检察人员忠诚履职、敬业奉献、创先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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