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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预防:给“问题少年”建立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03日02:26  正义网-检察日报

  魏红姣 闵丽娜

  本报讯(魏红姣 闵丽娜)河南省禹州市检察院侦监科科长罗向阳近日接到一位家长的电话:“罗科长,我们家孩子年终模拟考试又是年级前十名。感谢你们当初给了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原来,17岁的侯某因琐事将同学的表姐张某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将侯某刑事拘留并提请逮捕。承办该案的禹州市检察院检察官走访侯某的学校、家庭后了解到:侯某平时表现良好,犯罪只是一时冲动,犯罪后悔罪态度诚恳,可以被教育和挽救,遂依法对侯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并与侯某所在学校开展了共同跟踪帮教。

  在对待未成年人犯罪上,禹州市检察院坚持“宽柔为怀、教育挽救”的方针,以“一卡、两档、三访”为载体,以社会化预防为延伸,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院制作了《未成年人案件维权保障卡》,详细列明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7个实体事项和5个程序事项。要求干警在审查办案中,对12个维权事项进行逐项审查,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融入到审查逮捕的各个环节。

  为有效防止处于犯罪边缘的“问题”少年在社会上放任自流,该院为“问题”少年建立两类档案。一类档案主要是有涉案犯罪经历,但因年龄小、情节未达到刑罚标准而未受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另一类档案主要是因情节较轻而采取不捕措施的未成年人。对这些“问题”少年,该院坚持“三走访”,通过走访学校、家庭、社区,与教师、家长、本人开展面对面的交谈,签订三方联合帮教责任书。

  在此基础上,该院积极推动社会化预防,选派30余名业务骨干担任市区30多所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设计法制教育方案,指导开展校园安全防范、协调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为打造“法制校园”献策献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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