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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首批40辆“特权校车”上路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07日08:40  法制日报 微博

  

庆阳首批40辆“特权校车”上路

  《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各种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遇到校车应当让行;校车必须有明显标识;校车驾驶人员必须有3年以上驾龄等,使校车相对于其他社会车辆而言拥有了一定的“特权”。

  1月6日,甘肃省庆阳市购买的40辆“大鼻子”校车正式投入使用。图为庆阳市西峰区黄官寨实验学校的学生在排队上校车。新华社记者 聂建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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