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担心罚款设指标会令有关部门为完成任务而去开罚
本报讯 (记者林霞虹、陈翔)去年,广州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中有9.9亿元的罚没收入,占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的2%。昨日,广州市人大代表田子军建议,罚没收入不应列入预算。
罚没收入应为预算外资金
罚没收入属于市本级财政收入中的非税收入。今年,广州市财政局局长袁锦霞在预算报告中提到,2011年,广州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中的罚没收入完成9.9亿元,占到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2%。
昨日,广州市人大代表田子军律师提出,罚没收入不应该列入一般预算收入,不应该作为指标来要求相关执法部门,更不能任务化。“作为预算收入,是可期待的,年底还要考核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这存在一个逻辑问题,列入预算了就会有任务,就要去检查对预算的执行情况。在罚没这个领域,这样做可能就与逻辑相悖了。老百姓就会想,相关部门会不会为了完成任务而去开罚?”
田子军认为,罚没收入应该列入预算外资金,依照法律该罚多少就是多少,不能列入预算作为指标来考核。
人大应监管资金使用流向
年初的预算制定是一回事,但有时候会出现不按预算来执行的情况。白云区代表团的市人大代表邝振标和李训贵建议市人大应该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督促政府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调整应该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批准后才能实施。人大常委会也应该及时对预算调整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监督。而同为白云代表团的黄燕代表则建议,人大应该对资金的使用流向进行监管,实施分段审查,杜绝年终突击花钱的现象。
朱汗珍和徐慧芳代表则建议,应该加强对重大项目的投资监管力度,对财政支出项目的合理性和效果要进行充分论证,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请专业人员审查预算
财政预算很专业,为了更好地监督预算,管好政府的“钱袋子”,黄埔区代表团的代表吴振鑫等建议,可聘请专业人员协助代表对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严平根代表则建议,各专门委员会要吸纳专家学者型人才,提高对专业性议题的审议质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