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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要求环境信息公开案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3日02: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高鑫 李铁柱

  本报讯(记者高鑫 李铁柱)全国首例环境信息公开公益诉讼案1月10日在贵州省清镇市法院环保法庭开庭并进行了宣判,中华环保联合会要求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公开与污染企业有关的环境信息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

  2011年10月12日,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省一乳业公司水污染侵权纠纷一案在贵州省清镇市法院环保法庭立案,基于案件需要,该会在同月28日向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求公开与乳业公司有关的环境信息。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期限内,修文县环保局没有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也没有对申请给予答复。2011年11月24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向贵阳市环保局发函建议督促修文县环保局将信息公开,但截至2011年12月9日(超过信息公开法定时间15个工作日),中华环保联合会未收到贵阳市环保局、修文县环保局的任何答复。

  中华环保联合会认为,修文县环保局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因此向清镇市法院环保法庭提起环境信息公开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修文县环保局在3日内对中华环保联合会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答复;在10日内按照中华环保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的要求提供相应信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中华环保联合会申请信息公开的程序、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修文县环保局应将上述信息向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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