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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的门前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3日02: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刘桂明

  曾经读到过捷克作家弗兰茨·卡夫卡小说《审判》中的一则寓言,题为《法的门前》,感慨颇多,尤其是自我对照一下,发现自己就是行走在法的门前的人。

  30年前的秋天,我从老家井冈山下一个小山村前往上海求学深造。我的大学叫做华东政法学院,这是一所在原美国教会主办的圣约翰大学原址上成立的政法院校,从此,我就开始了走向法律之门的人生。

  当村里人听说我去上大学学法律时,都以为听错了,都以为我填错了志愿。的确,性格内向、不善言辞的我怎能去学法律、当法官、做律师呢?但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早早懂事的我,一边说服自己,一边鼓励自己。因为这是一条新的人生道路,一种新的命运安排。就像要到达彼岸就必须搭桥过河,要走出山外就必须长途跋涉。所以,我内心也的确知道,这对我来说是一条艰难曲折的路,更是一个充满刺激和风险的挑战。然而,我没有后退,也没有后悔,我要去“寻求别样的人们”。

  “别样的人们”给了我别样的世界,在大学里,我懂得了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和义务的纸,是一切法律的“母法”;我知道了法律居然还有不同味道:刑法的“味道”有些苦(因为它主要是打击和威慑),民法的“味道”有些甜(因为它主要是保护和复原),诉讼法的“味道”有些酸(因为它主要是仅仅被当成了形式而不起作用),行政法的“味道”有些辣(因为中国人还不习惯“民告官”),而经济法的“味道”则或淡或咸(就像经济体制改革中“一放就乱,一统就死”的不正常现象,不知该放多少盐,也不知该加多少水);我见到了孟德斯鸠、邓析,见到了温文尔雅的国际法官,见到了咄咄逼人的美国律师;我也目睹了中国法治建设的百废待兴、从无到有,经历了从学生到法律人的角色转换和能力锻炼……

  时光在不停地流逝,生性愚钝的我却依旧奔波在走向法律之门的道路上,对法律还是一知半解,看法律还是盲人摸象,用法律还是囫囵吞枣。真可谓,车到门前没有路,路到尽头不见门。那么,法律之门究竟在哪里呢?法在什么地方呢?我能不能见到法呢?

  26年前那个火热热的绿色季节,我跨长江,过黄河,来到了北京,来到了一座我依旧在做梦依旧在等待法律之门开启的城市,来到了法律出版社——一家由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打造出来的品牌出版社。在这里,我度过了10年美好的青春时光,进一步感受到了法律精神的浸染与熏陶。尔后,我来到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开始负责编辑《中国律师》杂志,开始幸福地为中国所有的律师打工。后来,我又加盟了曾经在上个世纪80年代开创法治期刊新时代的《民主与法制》。由此开始,我感觉到距法律之门越来越近了……

  然而,毕竟还只是近距离,还没有达到零距离。

  让我们再回到“法的门前”看看吧,看看“法的门前”还有什么新的发现。

  尽管这则寓言很短,却能让我每读一次都有所收获。关于法,卡夫卡告诉了我们什么呢?卡夫卡说:“终有一天,传统及我们对传统的研究将一起达成结论,可以说,得到一个考虑的时间,那时,一切都会变得明确,法律将属于人民,贵族阶层将消逝。这不是在维持任何的反贵族阶层的仇恨情绪,根本不是。我们更应该痛恨自己,因为我们还没有显示出自己值得被委之以法律。”

  正如《审判》中的那个乡下人一样,我依旧站在法的门前,但我神往早日走进法律之门找到法治的真谛,领悟法律的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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