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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信鸽44只
他被判入狱4年
天津市静海县法院曾审理过一宗盗窃信鸽案。嫌疑人盗窃他人饲养的信鸽44只。法院审理后认为,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给予严厉惩处。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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