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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不得提前开学

  周日开始放寒假 市教育局要求——

  本报讯 (记者周伟良)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教育局获悉,今年中小学校放寒假从15日开始,初中和小学假期为29日,高中假期为22日。对于寒假作业,教育局要求学校寒假作业合理适量,确保学生足够的休息时间。此外,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开展大型集体活动,严禁教师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深圳市教育局发布公告称,2011-2012 学年小学、初中放寒假从2012年1月15日开始,2月12日结束,共29天,2月13日开学、上课。高中放寒假从2012年1月15日开始,2月5日结束,共22天,2月6日开学、上课。

  中专、职校放假和开学安排参照省教育厅有关通知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深圳市学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幼儿园的开学时间执行《深圳市2011-2012 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的有关规定,放假时间自行确定。

  市教育局申明,各中小学必须保证寒假期间学生正常的休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假期给学生补课或上新课,增加学生负担,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前放假和开学。此外,教育局还要求合理安排好寒假期间教师的休息,利用假期做好教师培训等工作。

  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外出

  对于学生20多天的假期,市教育局要求各校要在放假前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重点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治安安全、防意外伤害、防火、燃放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此外,寒假作业一直是家长和学生关心的问题,市教育局在公告称,各校要控制寒假作业总量,做到合理适量,确保学生足够的休息时间,提倡向学生布置阅读、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科普活动等形式的寒假作业。此外,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开展大型集体活动,严禁教师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清除各种安全隐患。严格假期值班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迅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要利用假期做好校舍维修、设备保养及新教材到校工作,提前制定下学期的工作计划,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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