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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摩托车事故达628宗造成92人死亡

  去年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报告显示

  本报讯(记者潘斌通讯员 刘洪希)中山市交警支队近日发布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报告,报告显示涉及未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宗数、死亡人数最多,其中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高达628宗,造成92人死亡,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共引发交通事故185宗,造成25人死亡。

  交通违法引发超八成车祸

  据统计,去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山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1979宗,死亡299人,受伤2189人,直接经济损失284.11万元。经调查分析,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总共引发事故1686宗、共造成258人死亡、189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1.71万元,分别占总数的85.19%、86.29%、86.75%、71%。

  引发交通事故较多的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让行、违反交通信号、逆向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其中,未按规定让行引发事故185宗,造成25人死亡;违反交通信号引发事故47宗,造成9人死亡;逆向行驶引发事故37宗,造成7人死亡;酒后驾驶引发事故75宗,造成6人死亡,无证驾驶引发事故35宗,造成7人死亡。但与前年相比,酒后驾驶、未按规定让行引发的事故均下降,其中酒后驾车事故下降18.48%,未按规定让行下降14.75%。

  摩托车事故致92人死亡

  从参与交通的方式分析,摩托车、客车、货车驾驶人引发的交通事故比例较大。其中涉及摩托车司机责任的交通事故共达628宗,造成92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1.73%、30.76%;涉及客车司机责任的交通事故523宗,共造成57人死亡;涉及货车司机责任的交通事故为297宗,造成62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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