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李舒瑜)为期4天半的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昨天上午在市民中心人大会堂闭幕。会议选举罗莉、蒋宇扬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霍敏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
大会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刘玉浦主持。大会的执行主席是王荣、刘玉浦、王穗明、戴北方、谭国箱、周光明、及聚声、张士明、庄创裕、杨绪松、张志华、林娜、罗莉、金依俚、胡利群、钟志坚、聂振光、郭立民、董国强、蒋宇扬、傅伦博、鲁毅。
许勤、白天、王京生、吕锐锋、陈应春、王小毛、张思平、李铭、蒋尊玉、李华楠、陈改户、唐杰、陈彪、张文、吴以环、霍敏、白新潮,以及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
昨天上午闭幕式前,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三次全体会议,进行了选举并表决通过各项决议草案。
经过选举和表决,罗莉、蒋宇扬当选为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胡利群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霍敏当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深圳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的决议、关于深圳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的决议、关于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当以上决议获得通过和候选人当选时,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记者了解到,在人代会上审议通过法规,在本届人大还是第一次,在深圳市人大历史上也不多见。
其中,《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以保障民生为重点,涵盖了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等范围,在公众参与、非户籍居民平等参与等诸多方面都作出了探索性的改革。作为我市社会建设领域的纲领性法律文件,条例将起到指导全市社会建设领域立法的“基本法”的作用,为深圳今后开展社会建设领域的一系列具体立法起到引领方向的作用。
《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是代表大会制定的法规,其修改也需要经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该条例是用较大市立法权制定的法规,还须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在全部议程进行完毕后,刘玉浦发表讲话。他说,本次会议在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会议期间,代表们以对人民群众和城市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行使职权,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共谋改革发展大计,共商社会民生大事,充分反映了全市人民的意志和愿望,代表了全市人民的利益和主张。大会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振奋了精神。会议开得很成功,是一次务实民主、团结鼓劲、催人奋进的大会。
刘玉浦说,大会期间,部分代表还就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询问会上,市人大代表积极反映民意民情,认真提出意见和要求,体现了高度负责的代表意识和履职意识;市政府相关部门诚恳接受代表监督,认真解答回复,也充分反映了政府部门重视解决民生问题,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
刘玉浦表示,大会批准通过了市政府工作报告等六个报告,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现在,目标任务已经明确,下一步重点是抓落实、出成效。
刘玉浦指出,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迎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做好今年各项工作,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把贯彻部署各项工作与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大力发扬特区精神,努力弘扬大运精神,敢字为先,干字当头,燃烧激情,加倍努力,积极作为,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推动深圳在转型中发展、在创新中提升、在克难中求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为把深圳经济特区的宏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而努力奋斗。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闭幕。
参加会议的还有列席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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