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闻网讯2011年,全市煤炭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推进质量标准化建设,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25处煤矿安全生产周期超过43个月,创历史最好水平。
深化“双基”建设
夯实安全基础
2011年,市煤炭局制定实施了《对区县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市、区两级煤炭管理部门及煤矿企业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目标和奖惩措施。实行领导挂包煤矿制度,每名局领导联系4处煤矿企业,经常深入一线检查督导安全生产,“一把手”带头执行领导带班下井规定。生产矿井中有13处达到省一级标准,1处达到国家级标准。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系数,市煤炭局加大了对老旧设备和落后工艺的管控力度,强力推进采煤机械化,新上10余套现代机采设备。逐矿审验应急预案,逐矿组织撤人演练,严格执行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规定,煤矿安全远程监控监测系统灵敏可靠,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强班组建设,夯实一线基础,“杨朝聚班组”被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表彰为“全国煤矿优秀班组长”。
强化安全监管
依法组织生产
开展“专家查隐患、执法促整改”活动,对全市煤矿井上下各生产系统和图纸资料等进行全方位的分析排查,共查出隐患450条,全矿停产整改2处,停采区1个。每个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大检查,根据季节变化,结合煤矿安全生产规律,另外还组织了机电管理、安全避险系统、教育培训、应急调度等专项检查,配合省局检查组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联合市国土部门与区县人民政府对已关闭的500多处小煤井进行复查,整顿治理煤炭生产秩序。
严格执法稽查
切实打非治违
市煤炭局坚持安全监管与行政执法同步,突出重点矿井、重点时段,围绕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带班下井、安全教育培训及技改煤矿等重点内容,开展全天候、不间断的执法稽查。探索市、区执法机构联合执法模式,形成合力,提高效果。全年累计查出各类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1436条,立案查处4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行政处罚72.6万元。3月份在我市召开的全省推进煤炭行政执法会议,对我市煤炭行政执法工作予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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