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成都、银川1月15日电 记者杨傲多 申东 通讯员周俊 今天,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此前同为代理院长的王海萍、李彦凯分别当选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海萍,女,汉族,1956年11月生,中共党员。1996年5月任贵州高院副院长,2007年5月任贵州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2007年3月至9月,曾选派挂职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助理。
李彦凯,男,回族,195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曾任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吴忠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自治区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2011年5月,任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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