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芝 朱丽华
李俊儒是辽宁省喀左县的一个农民,这几年通过给别人介绍对象赚了不少钱。2010年还给表外甥张某介绍了一个对象王玲(化名),钱也照赚不误。后来,因为李俊儒到处说王玲和郭某关系暧昧,结果被郭某家人痛打一顿。李俊儒把这顿打记到了王玲身上,他怀恨在心,一直想法子要“收拾”她。
这一天终于来到了,得知王玲的丈夫外出打工后,李俊儒决定找人把王玲骗出家中,送到沈阳把她“介绍”给朋友杨某的弟弟杨东(化名),再赚一笔钱。
2011年7月5日,李俊儒给朋友刘某打电话说:“我家亲属的媳妇跟别人跑了,让我帮忙找回来,你帮我找几个人把她接回来,不白帮忙,给你们点钱。”刘某信以为真,他找了自己的朋友夏某,夏某又找了几个人。晚上11点左右,夏某、李俊儒等人开车来到王玲家附近。夏某和另外两个朋友来到王玲家中,说:“我们是派出所的。跟我们走一趟。”王玲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以为真是派出所的,穿好衣服就跟着夏某等人走了。
出去后上了车,走了一段路,王玲才发现不是去派出所。在车上,考虑到自己人单身薄,又不认识车上的人(李俊儒始终用衣服蒙头),也不知道这些人想干什么,王玲没敢吱声。
到了沈阳,李俊儒找到杨某。在沈阳一家旅馆,王玲与杨某的弟弟杨东见了面,王玲说了自己的情况,杨东说:“你要是不同意,他们说不定又把你整哪儿去呢!”王玲听杨东说得也有道理,就同意了。杨某见两人愿意,就问李要多少钱,因为和杨某关系特殊,李俊儒也没多要,要了1.35万元。
儿媳妇被派出所叫走了,第二天没回来,王玲公公婆婆着急了,一打听,才知道叫人给骗走了,他们赶紧报案,自己也发动亲戚朋友找,最后目标集中到了李俊儒身上。
李俊儒被抓,他的媳妇着了急,打电话给杨某求救,要求杨某送王玲回来作证,说是王玲自己找李俊儒带她走的。
听李俊儒媳妇这么一说,杨某知道自己被骗了,但考虑到现在王玲和弟弟相处后已有了感情,又是李俊儒给介绍的,决定帮忙。杨某把李俊儒媳妇的意思告诉了王玲,让她按照这个意思做证,并把王玲送回了喀左。
王玲想到是李俊儒把自己卖了,绝不能让他逍遥法外,在刑警队,她如实陈述了自己被拐卖的事实。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李俊儒最终对拐卖王玲一事供认不讳。2012年1月11日,喀左县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妇女罪对李俊儒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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