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志全
本报讯(通讯员马志全)河南省西峡县检察院创新涉企案件出庭公诉新模式,突出法制教育,去年以来共协调法院到案发地开庭审理相关案件6件28人,受教育群众达万余人。
2011年是南阳市检察院确定的“服务企业年”,西峡县检察院在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刑事犯罪和企业内部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同时,探索涉企案件到涉案企业开庭并支持公诉的模式。他们创新开庭程序,公诉人在常规公诉环节的基础上,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作为一组单独证据出示;创新制作公诉意见书,有针对性地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
该院副检察长代毅告诉记者:“在法院审判庭内受众少,教育面太窄。将案件移至案发现场支持公诉,受众多,可达到震慑犯罪和法制教育的双赢效果。”
“创新公诉”有三种方式:对企业职工损害企业利益的犯罪案件,到企业开庭审理,组织受害企业乃至周边企业职工到庭旁听;对典型的刑事案件,到案发地现场审理,组织当地群众旁听;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侵害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在法院开庭审理时,组织有关行政部门人员和有关人员旁听庭审。
2010年7月12日,由于个别工人麻痹大意,位于西峡县境内的南阳汉冶集团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列运送铁水的小火车翻车,造成企业直接损失170多万元,间接损失达2000多万元。西峡县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该集团因职工违反规章制度每年造成的损失不小,这起案件具有代表性与典型性。该院遂协调法院将法庭审理地点确定在集团内,组织集团里近千名职工旁听。2012年1月6日,此案在该集团内部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对四名当事人进行宣判。公诉人通过对案件的阐释,以案说法、以理育人,用身边人、身边事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制警示教育,帮助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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