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州1月20日电 为加强新换届的市县领导班子建设,广东省委近日出台专门规定,为新一届领导班子“立规矩、指方向、提要求”,明确“裸官”、财产报告等规定。
广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张辉介绍,《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已于近日出台。
《决定》注重广东特色,突出实效性,不少要求被量化。例如,市级党政正职要确保在任期内走访辖区内所有乡镇(街道),并尽可能多走访辖区内村(社区),县级党政正职要确保在任期内走访辖区内所有村(社区);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领导班子成员,要有计划地安排到村或企业驻点1至3个月,了解基层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专门安排3至5天用于学习思考等。
《决定》对党风廉政建设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例如,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探索建立党员干部个人财产报告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重要问题核查制度,防止隐瞒不报、只报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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