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前日发布消息称,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属于较高风险的医疗器械产品,今后将正式纳入医疗器械监管范畴,并建议生产、经营者暂停该产品的生产或进口。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使用比较普遍,且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医疗器械的定义,这种只用以装饰、不具有矫正视力的产品,因其不具有对疾病、损伤或者残疾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和补偿的作用,不属于医疗器械,因而也未纳入医疗器械的监管范围。但是,考虑到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使用有可能越来越多。如果缺乏管理,有可能因产品质量等问题导致使用者受到伤害,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经报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将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监管。
据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于近期发布有关公告,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一律不得生产和销售该产品。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对该产品研究、生产、经营和使用实行全面监管。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与用于矫正视力的隐形眼镜一样,属于较高风险的医疗器械产品,使用不当有可能造成对眼睛的伤害,请慎重选择、使用。同时,建议其生产、经营者暂停该产品的生产或进口,以减少可能带来的损失。据京华时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