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本报讯 (记者张黎娜 实习生王琛) 铁道部昨日发布消息,为减少旅客通过电话订票后乘车人有效证件原件与取票地不在一地、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取票而造成的不便,旅客电话订票成功后,乘车人本人或其亲戚朋友可持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办理取票。对此,记者了解到,目前,西安铁路局已实行这一新措施。
铁道部19日晚表示,旅客电话订票成功后,可持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到乘车站所在铁路局管辖内任一车站取票窗口办理取票手续。取票人既可以是乘车人本人,也可以由他人持乘车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取。但由于各地情况不同,铁路客票代售点是否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取票,需要旅客注意各铁路局和车站的公告。
记者昨日从西安铁路局了解到,目前,在西安,旅客通过电话订票成功后,可凭订单号、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到各代售点、车站窗口办理取票手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