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网讯(记者王丽)记者1月20日从河北省人社厅获悉,河北省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决定从2011年冬季取暖期开始每人增加600元。
据悉,近日,经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出台了相关政策,决定从2011年冬季取暖期开始,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在原取暖补贴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加600元。这次增加的取暖补贴,对于2012年1月底前退休的人员,2月份随养老金一次性发放;2月份(含2月份)以后退休人员的增加部分,在退休次月一次性发放。
记者还了解到,调整后,张家口、承德市坝上各县(区)及赤城、崇礼、围场、丰宁(以上简称“坝上地区”)为1560元;张家口、承德市其他各县和秦皇岛市的青龙、保定市的涞源为1400元;省内其他地区为1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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