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忠祥 王艳艳
办理了参保手续,领到了补发养老金,在检察官帮助下,家住山东省宁津县宁津镇后岳村的五保老人王章的心病终于被“祛除”了。
今年66岁的王章与88岁的老母亲相依为命,家里仅有两间土房,其中一间房房顶已坍塌,生活极为困难。2010年,宁津镇政府了解情况后,将王章安置到敬老院,老母亲由其妹妹赡养。2011年底,王章向宁津县检察院反映村支书擅自挪用他与母亲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不给他们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要拆掉他家在村里的土房,将宅基地转让给他人。
受理来访的检察官迅速赶到宁津镇政府了解情况。经查,王章入住敬老院时,并未向其收取任何费用,他和母亲也在低保名单之内,每月低保金由其妹妹代领,村支书并未挪用,王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已办理。针对宁津镇政府在处理此事时存在的问题,检察官详查有关规定后指出,虽然王章入住敬老院,但没有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他的房屋还是本人所有,村委会不能擅自处置;此外,根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年满60周岁的参保农村居民可以按月领取55元养老金,没有限定由国家供养的五保老人就不能享有,王章现已年满66周岁,应该享受国家惠民政策。
在检察官的努力下,宁津镇政府帮王章办理了参保手续,领到补发养老金的王章不顾天寒地冻,专程来到检察院报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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