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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备受公众争议的银行收费问题,10日晚间,银监会、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共同发布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业内专家、法律界人士、消费者代表,听取意见,提出问题、建议。专家称,监管层规范商业银行的价格管理体系,使之逐步走向公开透明的做法值得肯定,但征求意见稿未提及如何减免此前备受争议的一些收费项目,因此有“避重就轻”之嫌。
能否遏制银行收费冲动?
根据征求意见稿:“除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以外,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商业银行在提前30天或15天向相关部门报告后,可制定和调整市场调节价。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银行服务价格应严格实行“明码标价”。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说,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商业银行在除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项目外的服务项目的定价权,并给出了银行设立新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的明确“路径”。但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政府定价、指导价范围太窄,政府对于银行收费的干预、监管力度还太小;而在市场调节价方面,给予银行自由调节空间过大。
■ 专家说法
“报备制”离“审批制”还很远
长期关注银行收费问题的律师董正伟指出,征求意见稿实际上是对银行服务收费实行“报备制”,相较此前一些法律人士期待的“审批制”,“报备制”的监管力度小得“不是一点半点”。
董正伟指出,目前的征求意见稿并不能解决社会公众长期质疑的银行收费乱象;所谓“报告”“明码标价”反而从法律上为银行收费打开绿灯,为收费合法化提供依据。
接受采访的消费者和专业人士普遍反映,征求意见稿强调给银行收费立规矩,把调高银行的收费标准置于公众参与监督之下,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开并征求意见,这是好事。但是缺乏如何减免收费的规定。
如何切实防止乱收费?
记者研读这一办法时注意到,在39条法规中,有15条提及金融消费者。这些条款规定以较大篇幅明确了银行对消费者须“明码标价”,消费者有权在银行调整服务价格时中止服务等。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征求意见稿仅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制定上提及要征求消费者意见;而对于银行可自行制定的市场调节价,未提及与金融消费者商量或征求消费者意见。
现实中,金融消费者对银行服务价格,尤其是市场调节价的制定,往往一头雾水。北京的金先生在为女儿办理出国留学存款证明时发现,办理一张存款证明,有的银行收费20元,有的则高达50元,而且,“如果一次性办理20份,也要按同样的价格收20份的钱,这到底是如何定价的,银行到底付出多少成本?”
■ 专家说法
定价应征求消费者意见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指出,一些银行在一些服务收费上“漫天要价”和混乱现状,与一直以来消费者在银行服务价格制定上缺乏话语权不无关系。
“不管是政府定价、指导价,还是市场调节价,都应征求消费者意见。”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即便是受实际情况所限,银行无法做到与每个消费者单独协商,也应该召开听证会征求消费者或者消费者组织意见。
刘俊海并表示,目前的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市场调节价的约束不足,应该在市场调节价的调整或者提高中,设立制度加大金融消费者的话语权和谈判权。
一些法律界人士谈到这个问题时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应加大银监会、人民银行、发改委对于市场调节价的核准权;至于如何行使,有律师建议说,联合核准最好,“任何一家监管部门不同意,涨价就不允许成行”。
如何用好
公众意见?
尽管各界人士对于新办法有这样或那样的意见,且不乏犀利观点,但接受采访的人士无一例外不对三部委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开门立法”的态度给予肯定和支持。“三部委将规范草案向全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值得肯定,这是巨大的进步。”刘俊海说。多位消费者也表示,即便无法提出系统性的意见,他们也将全程关注办法的制定和完善过程。
■ 专家说法
不采纳意见
要公开原因
刘俊海建议说,对于此次公开征求到的意见,要做好归类、编辑工作,并适度适时向社会公开;在办法完善过程中,采纳了哪些意见,没有采纳哪些意见,原因是什么,建议届时也向社会公众公开。
“不要畏惧争议,也不要回避争议。”刘俊海表示,有争议是好事;如果此次法规制定做得好,将有助于强化广大金融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此外,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郑绪华律师说,征求意见稿未规定商业银行实行市场价时应遵守的必要性原则,即明确界定哪些服务项目属于不应该收费范畴,这样在执行阶段,容易给商业银行“可乘之机”,以实行市场价格的名义将很多本不该收费的项目变得合法化。
刘俊海也指出,“明码标价”式的市场价调节适用于充分竞争市场,目前我国银行业依然处于相对垄断,并非充分竞争,如果将银行市场假定为充分竞争市场来起草此办法,是会有偏差的。在他看来,仅仅通过“明码标价”解决商业性、市场调节价的问题,力度远远不够。
■ 民众声音
最关心的是哪些
不该收的取消了
“我最关心的是哪些不该收费的项目取消了,但是通篇读下来,基本都是关于银行如何实行市场定价的内容,涉及政府定价的范围非常小,连开户、存取款、转账这类基本服务都没纳入。”广州退休教师梁方英女士说。
广州消费者刘威先生担心,在政府定价和指导价尚未出台前,由于此规定以前的其他规定作废,只适用本规定,因此,银行可能会出台很多实行市场价格的服务项目,或者将原来不收费的项目“改头换面”继续收费。
据了解,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各类收费项目不下千余种,其中很多收费项目并无法律依据。而银监会早前出台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只涉及了34项不合理收费项目,对于公众反映强烈的普通账户小额账户管理费、银行卡年费等项目却没有涉及。
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说,“出台征求意见稿体现了监管层和银行愿意倾听消费者呼声的姿态,但注重程序的同时,更应解决实际问题,就怕陷入‘走过场’的怪圈。”
本版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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