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海东
本报讯(记者丁海东)2011年,是在检察发展史上留下深刻印记的一年。这一点首先体现在检察发展和执法理念的更新和培育上。
不断发展的实践呼唤理念的创新。2011年7月16日,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在宁夏银川召开。曹建明检察长在会议上提出了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六观”新理念。这就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核心价值观,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六观”理念甫一提出立即在“十三检”会议代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少康认为,“六观”是检察执法理论的升华和完善,是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理论武器,是指导执法办案的行动指南。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慕平、河北省检察院检察长张德利、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曾页九、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等大检察官们一致表示,“六观”是密切联系、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是科学发展观在检察工作中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也是检察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升华,让“六观”植根检察人员内心,将有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学习贯彻“六观”,成为2011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的自觉行动。
——8月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公诉工作座谈会和侦查监督工作座谈会,分别结合公诉职能和侦查监督职能,提出学习落实“六观”必须正确认识把握的重要关系和重点完善的制度机制。
——9月召开的“第九届全国检察长论坛·昆明会议”提出,检察机关要把“六观”的学习与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坚持以学习教育成果带动执法办案实践,以执法办案实践促进理念深化,以理念深化推动机制制度完善,将“六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固化于制。
——甘肃省各级检察机关自9月起普遍成立了“六观”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学习教育活动作出具体安排;10月,甘肃省检察院结合深入剖析捕后不诉、判无罪等典型案例,编撰了《“学六观促工作”学习读本》,促使“六观”真正转化为指导执法办案的行动指南。
——《检察日报》自9月中旬起,在理论版开辟“学‘六观’促工作系列谈”专栏,邀请各省级院领导、高检院部门有关负责人畅谈学习“六观”体会,帮助检察人员领会把握“六观”的深刻内涵。
2011年底,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曹建明检察长再次强调,要下大气力真正解决是否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问题,促进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六观”,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六观”,是本届高检院党组和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成果,是对近年来检察工作的经验总结,具有鲜明的时代内涵,体现了对检察工作规律性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和对以往工作思路的完善发展。在“六观”的正确指引下,检察工作必将迎来科学发展的更好明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