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晓滨 孙明欣
本报讯(姚晓滨 孙明欣) 江苏省南京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廉政建设中的作用,在全市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全面开展“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截至目前,全市有近三分之二的单位参与了该活动。
2003年以来,南京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社会化大预防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成立了由检察、纪检、组织、宣传、政法委、公安、法院等25个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检察院预防部门,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推动全市“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工作。
南京市检察机关主动介入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保障、劳动就业、考试招生、医疗卫生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事项,牵头与税务、工商、烟草、供电、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250多个单位系统签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实施意见》,推动系统行业争创无职务犯罪活动的深入开展。
9年来,南京市经过三轮“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的有序开展,预防工作成效进一步凸显,检察机关通过督促、帮助各单位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的内控机制,最大限度地遏制了职务犯罪发生,全市金融、行政执法机关等行业系统职务犯罪发案率明显下降,一些行业系统的群众举报逐渐减少。目前,全市范围内30多个系统、1200多家单位参与“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有55%和75%的单位达到“‘无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和“‘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先进单位”的标准,有效促进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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