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 巍 通讯员 宋洪飞 报道
本报日照讯 从今年起,当日照市城乡困难家庭遇到特殊原因造成的暂时性生活困难时,可获得临时救助。2012年元旦开始实施的《日照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城乡困难家庭将得到临时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生活救助三类临时救助。
其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00%-150%之间的城乡低保边缘对象患病住院的,个人负担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临时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需要交纳学费的,给予每人不低于4000元的一次性救助。凡因遭遇火灾、水灾等严重自然灾害、突发事故及其他突发紧急事件,造成无生活自救能力,家庭基本生活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都可获得临时生活救助。按照家庭生活困难状况和自救能力强弱,给予1000到3000元的一次性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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