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大爷今年73岁,戴着副老花镜,有3个儿女。去年9月,按照约定,许大爷来到二女儿家养老。
二女儿在沙坪坝清溪路一小区,该小区坐落在一片洼地上。后门地势较高。9月23日晚上9点,刚到这里养老10多天的许大爷去接下晚自习的外孙女回家。当许大爷牵着外孙女,从后门进入,沿着A区1栋走过时,在1栋转弯处,摔倒了!
“那个地方,物管拉起了一个铁链子。”许大爷的女儿说,当晚,许大爷被一、二栋人行道之间,拦起的铁链子绊倒,摔成了骨折,医药费花了一万九千多。
上周五,许大爷将物业管理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等34968.19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鉴定费等费用。
许大爷坐在旁听席上,右腿伸开,旁边的亲属一直用手按摩。许大爷的代理律师认为,事发地灯光很暗,安装铁链处几乎处于灯光由明至暗的盲区;第二,该路段属于人行道和消防通道,物管在此处拉铁链,属于违规行为。
而物业公司称,许大爷年纪大,没有证据证明是否真的是铁链绊倒。“我们在旁边放置了一块‘禁止车辆通行’的标牌,且小区消防等方面都是通过检验的。”双方当庭没有达成和解。
当晚,我们也来到该小区。小区的后门至1栋有50米距离,且坡度在30度左右。在许大爷摔倒的地方,已没有铁链,但仍放了七八个圆形路桩。
在转弯处,有一高10米左右的灯柱,旁边放了个长方形的广告牌,光度在45瓦左右。转过去,比较黑。大约10米远才有一个灯柱,且灯光十分昏暗。
我们随意问了几位业主,其中一个业主告诉我们,物管之所以在1栋人行道上拦起铁链,是为了防止那些车辆进入小区乱停放。“我也多次跟物管反映了,我们小区太黑了,灯光不太亮。”其他业主还说,物管还是留了点地方让人过路的。我们看到,约3米宽的入口处,留了约80厘米宽,其余被安全柱拦截,道路中间写着:禁止通行。
本报实习记者 邓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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