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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被最高法评为2011年度十大案例第1名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3日05:30  重庆时报

  媒体昨天报道,药家鑫故意杀人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1年度全国法院十大精品案例第一名,受到中央政法委表彰。

  去年6月7日,经最高法核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执行了死刑。2010年10月20日,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撞人并刺死伤者案,经媒体披露后成为舆论焦点。3月2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药家鑫杀人案。4月22日,案件一审宣判,药家鑫被判死刑。5月20日,陕西省高法维持死刑判决。

  据《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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