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香港入境处首次检控协助内地孕妇赴港分娩的中介人。被告在法庭上承认违反逗留条件及作虚假陈述的罪名,还押监房看管,等候下周一再提讯。
该名女被告是一名内地居民。控方在庭上表示,被告由2010年开始,专门协助内地孕妇赴港分娩,陪同她们赴港做产前检查及预约分娩床位和旅馆,每次收费数百至数千港元。
为阻挡不符合资格的“双非”孕妇(丈夫和配偶均无香港居留权)赴港分娩,香港特区政府近来加大执法措施,特别是防止“双非”孕妇“冲急症室”现象已有成效。据官方提供的数据显示,有关个案由过去半年平均每周30至40宗,降至过去3周平均每周10多宗。
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日前更明确表示,正检讨明年非本地孕妇赴港分娩名额,会视乎本地孕妇的需求降低甚至取消公立医院全部配额。
香港入境处发言人警告,任何旅客未得香港入境事务处处长批准,不得受雇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元及监禁两年。发言人亦呼吁任何人士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最高可被判罚款35万元及监禁3年。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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