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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医患纠纷一直困扰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解决难度不断加大。“患方有90%不能按现有的正常途径来解决问题。”成都市人大代表、大邑县人民医院院长李学林建议,尽快出台关于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处理机构。
“目前,北京、天津、上海、深圳等城市出台了第三方调解机构。”李学林提出,医患调解机构由具有临床医学、药学、法学等方面资质的人员组成,隶属司法部门,不受行政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干预,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其经费来源可考虑由市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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