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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拾金不昧可获10%奖励”规定引热议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3日10:06  国际在线 微博

  国际在线消息:据《南方日报》讯,“广州将颁布新规:拾金不昧或将得10%奖励”。此项新规定目前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提出:对无主的拾获财物,政府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拍卖后将拍卖款的10%奖励给拾遗者;对有主失物,失主领回时,可自愿按遗失物价值10%的金额奖励拾金不昧者。此消息一出,在网上引起了热议。

  在采访中,有两位民警表示,物质奖励的办法在实际操作中更能鼓励拾遗者将拾获物品交给招领机构。他们认为,此办法虽不是最优方案,但是对于帮助失主找回遗失物品有益处。

  赞同这一观点的网友认为,将遗失物交还失主很可能需要花上一定的路费与时间,奖金可以看成是补偿,至于金额的大小可以双方协商。

  反对的网友认为,这是变了质的“拾金不昧”,拾遗者若接受奖金,性质就全变了,这样去鼓励拾金不昧,是一种侮辱,也是社会的悲剧。

  据了解,本月19日前,广州市民可对此项规定向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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