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成都2月13日消息 (记者郑轶 通讯员卢学民)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日前,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公布了第二批省级监控的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并同时公布了对2011年下半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性死亡5人重大交通事故的路段实施省级挂牌督办整治的地段名单。
为加强客运安全监管,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已形成规范化管理的客运安全相关制度:“凡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客运车辆及客运企业;或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并伤20人道路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客运车辆及客运企业”实行省级监控,经审核,确定第二批省级监控的客运企业、客运车辆是:四川阿坝九寨运业集团公司,川U18907大客车。
四川省交警总队已通报要求四川阿坝九寨运业集团公司管辖地的阿坝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于上周五将通知送达该企业,并即刻起至年底按相关制度要求对其进行重点监控,各相关交警大队加强对监控车辆的路面检查和安全技术检验,半年对重点监控客运企业及其客运车辆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报告。
与此同时,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按省政府安委会要求,为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研究决定,对2011年下半年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实行省级挂牌督办整治,这些挂牌督办整治的路段是:京昆高速1742.45公里处;乐山市金口河区41502乡道2.8公里处;甘孜州新龙县30004县道36.6公里处;资阳市乐至县319国道2604.15公里处;阿坝州松潘县31202县道120.5公里处;巴中市通江县201省道135.2公里处;甘孜州雅江县30049县道41.5公里和46.2公里两处;凉山州金阳县金洛公路马依足乡与老寨子乡交界处路段。
省交警总队已要求被挂牌督办整治路段所属的市州交警支队、交警大队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1]215号)的要求,争取当地政府与相关部门支持,做好整治,并依靠市(州)政府下达细化落实措施,最大限度发挥政府主导交通安全的作用;要会同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从源头监管、路面秩序管控、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等方面剖析事故原因,找准症结;从监督车辆及驾驶人管理、路面动态和静态监管、标志标线完善、安防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细化,突出针对性和科学性,明确整治责任和目标。对于列为省级挂牌整治的路段,要落实领导负责、专人办理;同时,一要在显明位置设置不少于3㎡大型永久性的“xx事故”警示牌、碑(标明死伤多少人,发生年月日);二是如整治路段安防设施缺失的,要结合省政府“每县(区)每年安装不少于6000米波形防护栏”的要求,先行在危险路段落实安装波形护栏或防撞墙、警示标牌等防护设施;三是要对整治路段安排针对性勤务加大巡逻力度、密度,确保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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