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日,济南市出台规定,烟花爆竹从禁放改为限放,消失了十年的绚烂烟火又重新映红了孩子的脸庞。但时隔多年,细心的人们发现:今年除了除夕、破五、元宵这几个节日当天,整个春节期间鞭炮声没有过去那么密、那么响,放鞭炮的人似乎比往年少了,春节放花炮的习俗是否正在潜移默化地发生着改变?燃放期过后手中剩余的烟花爆竹又该如何处理呢?
52岁的曲元厚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生意已经是第七个年头了。根据《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正月十六是限放区内烟花爆竹回购的第一天。一大早,记者在老曲的销售点上看到,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烟花爆竹几乎占了小店的三分之一。
老曲告诉记者,破五之后到十五之间是销售淡季,虽然如此往年每天也能有七八百元的流水,但今年每天也就100多元。
在槐荫区的一家小超市门口,还没来得及撤下的“槐荫区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条幅告诉人们这里曾经卖过鞭炮。销售商马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也是经营了多年的烟花爆竹零售生意,在她看来,今年烟花爆竹销售惨淡的原因很简单:人们消费可能觉得花在鞭炮上不如吃到嘴里吧?!
同时,马女士和曲元厚还有一个共同的感受,就是消费者的年龄层出现了明显的断档。销售商们说,现在购买鞭炮的人群大多浓缩到了40岁到55岁之间,他们既留恋过去也向往未来,期盼能从这火树银花中找回儿时的感觉和对来年的憧憬。但记者也发现,其实包括许多中年在内的大部分人对鞭炮的感情在济南烟花爆竹从禁放到限放的第七个年头,似乎也遭遇了"七年之痒"--据济南市安监部门统计烟花爆竹销量在逐年降低,而市政部门今年清运的爆竹残屑也比上年减少了近三成。龙年的春节,省城放花炮的少了,这一点在记者的随机调查中似乎也得到了印证。
那么,春节放花炮的习俗是否正在潜移默化地发生着改变呢?调查中记者发现,消费者对花炮的消费更加理性,对安全和环保有了更高的要求。
然而,随着市民对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观念的转变,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剩余花炮如何才能安全存储也随之摆在了人们面前。家住临沂市开发区的刘广飞告诉记者,春节期间远在外地工作的儿子回来过年,为了图个热闹,一下子买了上千元的烟花爆竹,现在燃放期已过,来不及燃放的鞭炮却成了他的负担。
那么,没有燃放的烟花爆竹能退吗?对此,记者分别询问几个烟花爆竹销售点,结果均得到的了否定的回答。在曲元厚的店里,记者见到了多年从事花炮回购工作的回购员纪平,一上午,他已经与同事回购了多家烟花销售点的剩货。
那么市民手中剩余的烟花爆竹又该如何处理呢?一些经营多年的烟花爆竹生意的销售商给市民提出了这样的建议。如果家中存放有烟花爆竹时,一定要远离火种或取暖器等,不要选择厨房、阳台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地方。同时,市民也可以采用水浸法,将其泡透后剥开外皮,把火药做掩埋处理。
记者发现,“扔了怕心疼,留下怕危险,存放怕罚款”是很多剩余烟花爆竹持有者的心理。因此,不少人建议,相关政府部门不妨设立有偿的集中回收制度,避免居民单独处理构成安全隐患,适当的补偿措施还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这样,既做到了安全有保障,更节约了社会成本,何乐而不为呢?(田源 桂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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