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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莫问出处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5日07:40  新闻晨报

  王琳

  “前科”没能阻挡潘辉强成就义勇之举,当然也不应成为事后评判上的身份障碍。若将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候选对象限定为“无前科”,则无疑会将对应的“有前科”的公民都排斥在外。这不但是一种公然的身份歧视,甚至还构成一种蔑视。

  据新华社报道,江西省贵溪市青年潘辉强勇斗持刀歹徒身负重伤,当地镇政府主动为他申请见义勇为荣誉称号。材料报上去大概两三个月后,有关政府部门却以潘辉强有犯罪前科为由予以拒绝。潘辉强告诉新华社记者,他前几年在福建打工的时候,帮几名实施盗窃的朋友开了两回车,也因此服刑9个月。 “我当时救人的时候并没有想过要得到什么荣誉,见义勇为的称号对我并不重要,但因为说我以前犯了案子而评不上我就不能接受。 ”潘辉强说。

  见义勇为者有前科,还能不能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这个问题本身就有歧视之嫌。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对应的虽然是人,但肯定的却是这人做的事。同样是路遇不平或路见危难,出手还是不出手,并不取决于户籍、学历、年龄、职业或有无前科等标识,而只取决于具体的人。这人出手相助了,堪称见义勇为,我们就应肯定其行为。一样的境况,一样的英勇,不能因为没有前科就是英雄,而有前科,就连给予见义勇为的评价都不行。“前科”没能阻挡潘辉强成就义勇之举,当然也不应成为事后评判上的身份障碍。若将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候选对象限定为“无前科”,则无疑会将对应的 “有前科”的公民都排斥在外。这不但是一种公然的身份歧视,甚至还构成一种蔑视。

  给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意在扶正压邪、激浊扬清,并激励更多人成为见义勇为者,成为社会正义的维护者。仅仅因为挺身而出者有前科,就剥夺其见义勇为的荣誉,这是“贴标签理论”在某些人观念中的自然流露。在这些人眼里,一朝为盗,终身为盗。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有前科者却能见义勇为,这就是向善的表现。倘若勇者有前科,就不能认定见义勇为,那倒要问问,彼时前科和此时的见义勇为,难道相互矛盾?这不是穿越剧,如此嫁接毫无逻辑可言。

  当然,如此令“英雄气短”的身份歧视,并不是个案。去年在深圳,也发生过一起类似的例子。有媒体还专门发起网络投票,对有前科者能否拿见义勇为奖,51082名参与投票的网友中,有50758名网友支持能拿奖,占99.36%。这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里,是一种难得的社会共识。

  我们也不应忘记,佛山“小悦悦事件”虽已过去一段时间,但那些冷漠的路人,至今仍让我们心悸不已。它映照出的,是见义勇为者的稀缺。也因此,每一位见义勇为者,都值得尊重,也亟需认同。这世间本没有完人,过去那些“高大全”式的英雄形象似乎也不再契合如今这个时代。生活中的勇者更具榜样的作用。榜样就应该是鲜活的人,而不是人造的形象。潘辉强在生活中未必事事都值得我们学习,但其见义勇为之举 (哪怕只此一次)理应得到肯定。英雄莫问出处,见义勇为的荣誉认可,也请莫问有无前科。

  (作者为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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