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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事生怨毁人葡萄 兜里没钱行窃案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1日02: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孙文娟

  与他人发生矛盾后不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却结伙毁坏别人葡萄园,事后不久又进行偷窃。日前,河南省巩义市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杰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7年4月20日,李飞、马涛(均另案处理)和同村的张某因琐事发生矛盾。当晚,李飞和马涛、王杰等人一起吃饭喝酒时提起此事,心里十分恼火。于是,他们便持刀来到张某家的葡萄园,用刀砍、手拽、脚踢等方式将葡萄园内的1500颗葡萄树及架子毁坏。经鉴定,被毁坏的葡萄树、葡萄架以及葡萄产量损失价值合计2.7万元。

  此事过后两个月,王杰、李飞因手头不宽裕,便到同村的杨某家盗窃电脑。经鉴定,被盗电脑价值3689元。案发后,赃物已追回交还失主,王杰赔偿杨某经济损失1500元。

  2011年7月,王杰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孙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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