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宜鲁 京丽
前不久,湖北省宜城市检察院收到了来自该市国土资源局的一份回复函,回复函中对国土系统根据检察建议进行整改的情况作了详细介绍。
2011年3月,宜城市检察院立案查处了宜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原主任唐某和副主任刘某滥用职权案。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该院发现宜城市国土资源局虽然委托了监理公司和监理人员,但由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权责不对等,监理人员未能尽职履责,少数工程监理成了摆设,听命于项目建设单位,监管成了一句空话。由于监管力度不大,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此外,该院还发现国土局在土地整理开发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如项目工程相关的档案资料管理不善、有人虚报工程量套取国家项目资金、内部监控机制不健全等。
针对上述问题,宜城市检察院在案件查办完后及时向宜城市国土资源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国土局高度重视,对检察建议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2011年底,宜城市国土局邀请宜城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洪俊和为全体干部职工上了一堂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课,对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他们的廉政风险防控和依法行政意识。除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外,他们还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责任制,将预防职务犯罪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与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同时,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施工管理和项目资料管理。宜城市国土局还与宜城市检察院、发改局、监察局和审计局等部门组成工程监督小组,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杜绝职务犯罪案件发生。
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不仅提高了国土系统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和廉洁自律意识,而且规范了土地整理开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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