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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将获财政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1日02:41  汉网-武汉晚报 微博

  我市大力扶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将获财政补助

  本报讯(记者 夏琼)昨日,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进一步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除鼓励部门和企业采购新能源汽车外,正研究制定我市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政策。

  作为未来汽车产业发展的方向,我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为基数并逐年递增,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对在本地投资生产新能源整车的重点企业,各类新能源汽车年销量首次突破1000辆、5000辆、10000辆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意见》提出,将本地生产符合国家标准并纳入工信部推荐车型目录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各部门和企业按不低于20%的比例采购本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同时,研究制定我市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政策,积极争取进入国家“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城市。

  我市还将继续对市公交系统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对纯电动汽车作为出租车进行运营的,减半征收其有偿出让费;并鼓励在环卫、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逐步推广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对我市生产的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路桥费,研究制定停车费减免优惠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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