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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下文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
本报河源讯 (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黄少立、程学勇)记者昨日从河源市政府获悉,本报2月14日报道河源市区10家幼儿园在新学期“齐声”涨学费的情况,引起了河源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河源市物价、教育、财政等部门要求从2月1日起,全市各幼儿园不得擅自提高保教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未按规定进行报批或备案程序的收费标准,均视为违规收费行为,幼儿园将多收的款项,需在本月底前全额退还给幼儿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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