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琨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建立月度动态监控信息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市运管机构对辖区内企业使用信息系统实施监管的情况。
通报内容包括辖区内“两客”企业入网车数、在线率、市级运管机构发出提示性短信数量、对企业监控情况巡查时间等。通报范围包括各市运管机构对客运企业、旅游企业以及“两客一危”企业的监管情况。通报数据由省技术服务平台提供,由系统自动记录的各市运管机构登录平台监控客运企业(车辆)的情况。
从目前统计数据看,大部分地市应用情况较好,能够使用全省统一平台对企业实施监管,效果较为明显。各市运管机构也建立了督导检查机制和责任机制,适时通报辖区内企业对所属车辆的监控情况,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利用全省统一技术服务平台实施动态监控情况的督导检查,强化系统的使用和管理,推动车辆动态信息系统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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