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邱小香)昨天上午,在市检察院检务大厅举行了一场特殊的申诉见面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孟昭文登上“直通车”接访市民时表示,对于市民合理的申诉,将按程序提出抗诉。
在昨日接访现场,申诉人程先生因与某证券股份公司深圳深南东路证券营业部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于2011年4月6日向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据了解,程先生于2005年11月24日入职某证券公司深南东路营业部,任高级客服经理;2009年4月21日,某证券深南东路营业部以劳动合同于2009年4月30日到期为由不与程先生续签劳动合同。因劳动争议,程先生于2009年6月10日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起诉至罗湖区人民法院,因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市中院最终做出了维持一审部分判决、变更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赔偿并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等等判决。
孟昭文认真听完程先生的案情介绍后说:“对你的这个申诉我们非常重视,请相信检察机关会严格依照法律来办理。对于合理的诉求,我们会帮助支持你。不合理的诉求,我们也会直言不讳地告诉你。”
“我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是因为对法院的判决有两点不服,一是对劳动合同的认定,我认为公司对劳动合同日期有篡改。二是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有疑问。”程先生说,申诉不是因为补偿的金额,而是希望在法律面前能得到公平合理的对待。
孟昭文说:“你提到的这两个问题,我们的承办人已经注意到了。合同的问题需要一定的证据来证实,现有的证据还不能完全支持你的说法。我们会向法院建议,是不是去做一个鉴定。第二个问题,计算赔偿金的基数问题。如果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规定怎么样计算就应该怎么样计算,如果法院没有合理注意到这一点,我们可以提醒法院关注这件事情。这个案子并不复杂,涉及到的数目也不是很大,但我们会从公正执法的角度,以适当的方式提请法院注意。”
接访结束时,孟昭文说:“每一位公民都应该追求公平正义。按照公平的要求,我们将及时通过法律程序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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