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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认定地铁广告招标无效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1日07:20  东方网-文汇报

  报价高于对手3亿出局遭质疑,广告设置位使用权处置未履行法定程序武汉认定地铁广告招标无效

  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在对该市地铁2号线21个站内广告资源的10年代理经营权进行招标时,竟舍弃报价10亿元人民币的投标而最终定标为一家报价7亿元人民币、报价排名最低的公司,这个“意外”立即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遭广泛质疑。

  昨天,武汉市纪委、市监察局通报,该招标活动违反《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履行相关法定报批程序。武汉地铁集团据此认定此次招标结果无效。武汉市纪委、市监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将继续对该项目中涉及的其他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投标人:要求公布评委名单

  去年11月18日,武汉地铁集团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对武汉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21个车站内常规灯箱、数码灯箱、梯牌、墙贴、屏蔽门贴等平面广告媒体的代理经营许可权进行招标,期限为10年,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受其委托,代理整个招标事宜。

  今年1月12日,项目在武汉开标:深圳报业集团、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3家单位递交了投标保函及投标文件。3家公司的报价分别为:10.1888亿元,首期预付2亿元;7.3亿多元,首期预付4580万元;7.05亿元,首期预付2亿元。1月18日招标结果公布,出价最低且没有地铁广告运营实务经验的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中标,而出价最高并且拥有深圳地铁1、2、5号线的平面媒体经营权的深圳报业集团则意外落败。

  深圳报业集团认为,此次招标商务部分和项目经营建议书部分的评分原则、依据和具体分数均未公布,未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甚至存在暗箱操作嫌疑,遂向湖北省招投标管理局、武汉市纪委等提出书面投诉,要求公开此次报价单位的全部分数和各项目成绩,并公布此次招标的评委名单,请第三方重新评分。

  招标方:报价太高担心不靠谱

  报价最高者为何反而出局?武汉地铁运营公司书记陈川回应称,原因之一是报价太高让人心里没谱。不同于仅以最高价格确定合作单位的公开竞价、拍卖等招商方式,该项目选择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广告运营商。而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该项目采用综合评价法,即根据价格、商务、项目经营建议书等三部分19项的综合得分,确定中标单位。虽然深圳报业集团报价最高,报价得分最高,但价格分只占总分的60%,深圳报业集团综合得分并不是第一名。在公益广告和合理化建议等小项上,深圳报业得分为零分。

  他介绍,招标前公司对全国地铁平面广告市场进行了调查分析。与武汉客流相当的西安、沈阳、成都等城市,每站每年代理经营权费为280万至365万元。本次武汉地铁的报价是每站每年代理经营权费335万元;而深圳报业报出的价格,每站每年代理经营权费达485万元,远远高于成都、深圳、沈阳的行情。

  他表示,“假如现在估10亿,结果最后经营不下来,我们再拿出去招标时,可能连7亿都招不到。”而武汉轨道交通1号线广告资源经营中,曾出现拍卖竞得人刻意报高价以获取项目,由于报价过高竞得人在后期经营中无法履约一走了之的结局。“我们不希望2号线出现类似情形。”

  市纪委:招标结果无效并将调查

  对武汉地铁提出的深圳报业报价过高、后续经营难以实现的问题,深圳报业表示,报价建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没有任何问题。

  武汉市纪委、市监察局在昨天的通报中说,市纪委、市监察局已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根据《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利用本市政府投资或者以本市政府投资为主建设的城市道路、公路、广场等公用设施设置户外广告的,其应当通过拍卖方式取得。拍卖方案由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门会同市国有资产、财政、交通等部门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查,武汉地铁集团下属武汉地铁运营公司制发的《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内平面广告媒体代理经营招标文件》中,涉及户外广告设置位使用权的处置,但处置方案未经武汉市城管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制订,更未报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批准。该公司此次户外广告设置位使用权的处置未履行法定程序。据此,市城管局已要求武汉地铁集团公司就有关问题进行整改。武汉地铁集团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认为,武汉地铁运营公司此次招标结果无效。

  本报驻鄂记者钱忠军

  通讯员晓农

  (本报武汉2月20日专电)

  本期策划: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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