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迎接全国两会·聚焦政法亮点
本报北京2月20日讯 记者赵阳 记者今天从司法部了解到,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取得显著成绩。截至目前,全国共建人民调解委员会81.1万个,其中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67.8万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6.5万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4.2万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6万个,人民调解员达到433.6万人,形成了覆盖全国城乡厂矿的人民调解组织网。
自2011年1月1日人民调解法施行以来,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创新取得新进展,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初步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与基层人民法院以及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司法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卫生部、中国保监会等制定了劳动人事争议、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意见,与公安部开展了人民调解参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介绍,人民调解法施行一年以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凸显。2011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22万余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93.5万件,预防纠纷238万件,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6万件,防止群体性械斗3.6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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