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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志刚操纵市场获利被罚1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1日07:30  法制日报 微博

  ? 本报北京2月20日讯 记者周芬棉? 中国证监会今日通报,证监会近日对知名证券分析师叶志刚操纵市场一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325787.19元,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及5年市场禁入。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经查,在2006年9月至2009年4月期间,曾任职于海通证券首席分析师五级的叶志刚,将在海通证券研究所自己所撰写的研究报告发送客户前,利用本人及所控制的刘某、任某等证券账户,多次买入研究报告所推荐的“G机电”、“厦工股份”、“中联重科”等十余只股票,并在研究报告发送后卖出该种股票,从中获利。证监会认定叶志刚的行为构成证券法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的情形。

  据证监会介绍,叶志刚案是一起典型的“抢帽子”操纵市场案,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表示将对此一直密切监控和严厉打击。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应以本案警告自身,在从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诚信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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