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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对“裸官”现象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近四成公职人员认同“裸官”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1日08:06  法制日报 微博

  本报记者万静

  尽管大多数人认为,应该对“裸官”加强监管,但仍然有38.9%的公职人员和34.2%的公众认为,公职人员配偶及子女可以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这是2月2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组公布的《裸官监管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的数据。《报告》分析认为,人们对“裸官”现象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是“裸官”治理的一个软肋。

  高级别公职人员对“裸官”更宽容

  “裸官”并非新近出现的事物,其现象早已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就“暗流涌动”。据有关部门披露,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约有4000余贪官外逃,累计卷走国有资产约500亿美元。

  “裸官”成贪腐的高危人群,治理成效却并不明显。虽然其中原因众多,但是和各界对“裸官”的认识和态度有着密切联系。社科院的《报告》展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调查结果:公职人员对“裸官”的认同度相对较高,有38.9%的公职人员认为配偶可以拥有外国国籍,比例要多于公众。公众的比例为34.2%。

  对于公职人员子女是否可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居留权,调查结果显示,公职人员认可子女拥有外国国籍或者永久居留权的比例也多于公众。有46.7%的公职人员认为公职人员子女可以拥有外国国籍,公众对此问题的认同度为39.7%。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省部级、司局级、县处级均超过半数(分别为53.3%、53.4%、51.7%)认为其子女可以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报告》特别指出,这表现出一定的倾向性,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高级别公职人员对“裸官”更宽容,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多数人希望禁止高级别官员“裸”做

  从数据来看,多数人希望禁止一定级别的官员的配偶拥有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被调查人员中46.4%的公职人员、42.9%的公众都持这种观点。此外,对此问题回答“不清楚”的公职人员人数占12%,公众为19.3%。

  调查还显示,对“裸官”的态度还和公众个人的文化程度高低有关系。认同一定级别的公职人员配偶不得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居留权的比例分别为:小学及以下33.3%,初中33.9%,高中34.1%,大学专科44.2%,大学本科42.8%,研究生及以上52%。由此可见,公众学历越高,反对公职人员配偶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人数越多。

  1/3被调查者对“裸官”问题认识不清

  从一定意义上讲,官员的隐私空间比普通公众小一些,其家庭成员的有关信息并非单纯的个人隐私,而是一种公共资源。公众有权知晓这种公共资源。拥有公众权益和公共资源的人,必须要尊重公众的知情权。

  《报告》总结指出,无论是接受调查的公职人员还是普通民众,都有近1/3的人对公职人员配偶及子女是否应该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认识不清。“裸官”的问题仍然难以得到真正解决,人们对“裸官”现象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是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应防止其成为“裸官”治理的一个软肋。

  《报告》指出,“裸官”对国家利益和人民具有潜在的危害。尽管并不是配偶和子女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的“裸官”就一定是腐败官员,但是同样要承认“裸官”是贪腐的高危人群。事实已经证明,大量贪官为谋求后路的确提前将配偶子女移民国外,财产转移国外,以便东窗事发时出逃海外。一旦出逃,由于中国的法律制度和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差异,引渡贪官往往事倍功半,造成诸多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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