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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启一郎(右)的自行车失而复得 (记者万多 摄)
2月17日,日本来汉旅游的河源启一郎报警,称其自行车在汉街入口处被盗。经武汉市武昌警方侦查,日本来汉游客河源启一郎自行车被盗案告破。被盗自行车已被警方追回,并连夜发还给河源启一郎。(《国际在线》2月21日) 点击进入高清组图阅读
日本人丢车这事儿,其实没必要过度阐释。无论是丢车还是盗窃案告破,其实都是一种偶然。不能将前者简单地跟一个城市的形象挂钩,更不能因后者就说警方的破案效率很高。问题的关键在于,“日本人丢车案告破”之所以引起舆论“骂声”一片,不在于国人的“酸葡萄心理”,而在于此事再一次暴露了有关部门的“选择性执法”态度,令人不安和无语。
笔者很不合时宜地想起了很多类似的事件。北京朝阳区北京嘉里中心饭店,王志出席某论坛期间,其两部手机被盗。警方高度重视,数小时后迅速将失物找回;广东惠州市惠东县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福民支行行长李先生被抢,当地警方为此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钟南山院士2006年5月8日在学校门口被“飞车党”抢走电脑,报案10天后电脑即被找回。之所以破案迅速,是因为警方“成立了级别很高的专案组”,抽调了大量人力,并为钟院士售价仅1万多元的电脑悬赏了2万元。经过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的排查,案件终于告破;由齐齐哈尔开往大连的火车上,车上7名日本游客可能赶不上飞机,列车长“忧心忡忡”,最后火车紧急停靠,随即警车开道,将他们送上飞机。
小偷也好,劫匪也罢,可不管名人还是外国友人,该偷的还会偷,该抢的还是会抢——只不过,犯罪分子不“认识”,公安机关却很“认识”——特事特办,效率超常。我不是说日本人的自行车被找回、王志手机被盗数小时破案不值得褒奖,也不是说为某个人被劫成立专案组有什么不妥,而是警方在同等案件面前所表露出来的选择性执法态度令人遗憾——只要“被抢者”是外国友人、社会名流或者一定级别的官员,警方必定“高度重视”,动用大量警力,迅速破案,而普通公众被抢报案后,警方的反应则截然不同。比如丢自行车的人不在少数,可被找回的恐怕没有几个。
当然,必须承认,受资源有限和警力有限的制约,出于某种社会影响的考量,警方办案有所侧重也在所难免。但这种“侧重”,是取决于案件本身和公共社会利益,还是取决于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则就是一个值得警惕和反思的问题。
警察作为国家机器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执法力量,其具有天然的公共属性。面对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警方理应“一视同仁”,不管是哪一个公民的利益受损,警察都要“雷霆出动”和“激情高涨”,唯有这样,公共安全才能得到保障——我想,这不是一种口号,也不是一句空话。(陈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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