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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人一方户籍在省内 婚姻登记即免费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1日17:03  大江网

  大江网讯 阳丽、记者秦海峰报道:近年来,越来越多由政府埋单的“免费午餐”让江西老百姓倍感幸福。近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今年起,江西实施免费婚姻登记制度。婚姻登记当事人只要有一方户籍在江西省辖区内,并在省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均可享受这项惠民政策。

  据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免费项目主要有结婚登记证件工本费9元/对、离婚登记证件工本费9元/对,声明书工本费2元/对。

  该负责人强调,实行免费婚姻制度后,在省级办理婚姻登记的,所需成本性费用将由省级财政安排解决;在县级办理婚姻登记的(含在乡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所需成本性费用将由当地县级财政安排解决,资金拨付方式由县(市、区)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财政部门将以免费登记项目价格和登记总人数为基础数据,落实相关资金,保障该项制度顺利实施。但因个人原因,将婚姻登记证件遗失、损毁需要补领的,所需证件工本费由当事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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