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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确定为福建省知识产权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2日08:04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 在昨天举行的福建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次合作会商会议上,双方通过会商,共同决定将2月21日确定为福建省知识产权日。据悉,这是全国首个省级知识产权日。

   福建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福州举行第三次合作会商会议,并签署会商备忘录。双方将共同推动两岸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新拓展,以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开放开发为契机,促进福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福州首次向台湾居民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以上均据《福建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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