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远芬的人生轨迹>
一次“婚姻”:没办证,遭家暴,有了女儿还是最终分手
二次“婚姻”:没办证,遭反对,发生冲突后被逐出家门
可恨的罗远芬,亦有可怜之处
橙红色的背心,背后印着“074南川看”的字样,背心罩在一件淡紫色的羽绒衣上,双手袖口处各笼了一个深红色的花点袖套,黑色休闲长裤下穿着一双深褐色的保暖棉鞋……昨天下午2点15分,在庭审开始前45分钟,双手戴着手铐的罗远芬出现在南川区法院羁押室,她的步履有点沉重。
这是我第一次面对面见到罗远芬,相较于此前电视报道中的她,罗远芬瘦了一圈。她坦言,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体重从138斤减到了123斤左右。通过简短交谈,眼前这个偷盗女婴的犯罪嫌疑人的身世,不由得让人心生同情。
第一次“婚姻” 遭遇家暴,两人1999年分手
1977年3月出生、即将年满35岁的罗远芬是江津人,先后经历过两次“婚姻”———她与前后两任男友同居,有夫妻之实,不过都没有申请婚姻登记,也没办理结婚证。罗远芬与第一任“丈夫”一起去广州打工期间育有一女,今年已经14岁了,去年读完初二就辍学了。由于不堪“前夫”家暴,特别是酒后乱打人,两人于1999年分手,但“前夫”却仍然经常骚扰罗远芬和她的家人。
不得已,罗远芬2008年来到南川打工,与现任“丈夫”周某相识并同居。1986年出生、比罗远芬小9岁的周某为人踏实厚道,又很体贴人,对罗远芬的父母不错,也没有因罗远芬有个女儿而嫌弃她,两人之间的感情还算不错。
不过,这段“姐弟恋”一开始就遭到了周某父母的反对,特别是罗远芬在与周某同居的近2年时间里,曾因怀孕流过产,一直未能给周某生个小孩的罗远芬感受到了来自公公婆婆的压力。更何况,她与周某虽然办了喜酒,但却因罗远芬女儿的户口问题,没有申请到结婚证,他们的婚姻并不受法律保护。
第二次“婚姻” 遭到反对,冲突后被逐出家门
去年初,罗远芬与周家爆发了争吵和冲突后,她被逐出家门,开始在城区租房居住。但唯一让她欣慰的是,“丈夫”周某也搬来与她同住,并一直守护着她。不久,罗远芬再次怀孕,她对腹中的小生命充满了期待。无奈的是,命运再次捉弄了她,去年9月下旬,在怀孕7个多月之时,罗远芬再次流产。她说是为“丈夫”送饭途中不慎摔倒造成的。
掉了孩子的罗远芬没敢跟“丈夫”周某说明实情,她知道一旦说了,周某一定会很生气。罗远芬回忆说,那段时间他总是上网,还经常跟两个女子打电话,“我不想因为这件事情,让我们俩本来就有点僵持的关系变得更糟”。所以流产的事,只有罗远芬一个人知道,在那段时间,她的心里承受了痛苦与煎熬。
对于周某为何没有察觉她流产后的身体变化,罗远芬解释说,她那时体型偏胖,穿了孕妇衣、孕妇裙后,本来就不太容易看出来,后来气温降低后,她穿衣服的时候也刻意多穿了几件。此外,她与“丈夫”晚上虽然同睡一张床,但各睡一头,“流产一事就这样瞒了过去。”
如何面对未来 曾想要个家,现在不怪任何人
罗远芬想要一个孩子,一个能维持她与周某“夫妻”关系的孩子。为此,她去问过,试图抱养一个小孩,但“要有结婚证”、“要有抚养能力”两个硬性条件让她望而却步。
“后来算算预产期到了,不得不想办法去找个婴儿来代替,最后就去隆化医院偷了一个回来。”说到这里,罗远芬的泪水流了下来,她接过记者递给她的纸巾,擦了一下攥在手里,两只手来回搓揉。罗远芬说,作案的时候,她头脑一片空白,没有其它想法,也没考虑到这样做的后果,只是一心想要一个完整的家。“现在想来,我不怪任何人,只怪自己太傻,没有文化,没有考虑到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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