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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应设管理服务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10日02:41  东方早报

  【提案】

  早报记者 李萌

  包括上海在内,全国各地的公租房项目正在迅速推进。但建设、管理和配套服务尚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试验阶段。日前,台盟中央递交提案建言,应在公租房小区建立起房管中心,负责日常住用监管和租金收取。同时,每个公租房小区还应该设置一个社区服务大厅,为在此居住的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公租房小区设房管中心

  台盟中央认为,一些地方政府注重公租房建设投入的短期效应,对于涉及长远的公租房管理服务工作缺乏必要考虑。因此,应逐步建立起与公租房小区相适应的创新型社区管理模式。具体说来,各地方政府应该首先成立公租房管理局,统筹工作。

  随后,在各公租房小区设立房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住用监管和租金收取等工作,公开选聘一级资质的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专业化物业服务,并通过专业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警务室、卫生服务站等机构为小区提供社会公共服务。

  开发住房管理系统

  在整个管理体系中,还可以设置一个由公租房管理局和公租房小区属地政府联合组建的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整合属地有关部门和驻小区单位力量,发挥居委会、承租户委员会、志愿者等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

  另一方面,技术设备配套上也应该有所支撑。“开发一套住房管理系统,与民政、公安、社保、住房等部门联网,定期比对承租户的私有住房、家庭人口增减等相关信息,及时核查住户租住公租房的资格条件,并对承租人履约行为和住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在每个公租房小区设立社区服务大厅,为百姓办理劳动保障、福利救济等相关事项提供一站式服务窗口,解决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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