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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公开可循“新干部”先申报路径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13日06:21  东方早报

  吕品

  每到两会,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的建立都会引起社会普遍的关注。今年,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师韩德云第七次向全国人大递交有关官员财产申报公开的书面建议或议案。他透露,中纪委的回复态度越来越积极,并首次提出将早日推动其进入全国人大立法程序。

  在实践中,今年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的探索也引起了舆论的热议。北塘区要求新提任副科级领导干部建立财产申报制度,本人如实填报财产申报表,并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目前已有四人申报并公示,今年还将有12名新提拔干部进行财产申报。

  以“新提拔干部”财产申报公示为突破口,会大大缓冲社会阻力而得以保持相对稳定,从而避免因社会动荡而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损失。

  以“新提拔干部”财产申报公示为起点,在实施过程中不断纠错与修订,待这种制度变迁取得较为显著的增长绩效,并形成某些控制负面效应的经验后,再全面推行改革,就可以把试错成本分散化,即便出现问题负面影响也不是全局性的,纠错容易。

  “新提拔干部”财产申报公示还起到示范、传播新制度潜在信息的作用,有利于领导干部和群众头脑中旧意识、旧观念的改变及新意识、新观念的确立,化解因缺乏对制度认同感产生的实际阻力,从而节省在变更旧观念、确立新观念方面所需要的实施成本。

  如果说退休官员、现任官员财产是“存量”,“新提拔干部”财产是“增量”,则从增量改革更易于起步,避免了对旧体制核心的直接冲击,从而极大减少摩擦成本。申报财产的新官越来越多,一部分增量也逐渐成为新的存量,即新官逐渐变成“老官”,逐渐成为改革的主动力和主导力;旧有存量则日渐趋于减少和消退,“老官”可能退休或者成为“新后备干部”和“新提拔干部”,进而不断扩大改革支持者的规模和力量,从总体上全面改善存量的结构和品质,最终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全面实施。

  这种局部公示的做法昭示了公开的方向性,同时采取熟人圈子内的公示,同事间进行公开、监督,使真实性更易保障,核查也比较容易,而且顾及了干部的承受力,这也有利于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减轻摩擦成本。

  “新提拔干部”财产申报公示,仅是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改革的一种过渡性制度安排。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本身就是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不断完善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更需要各地有勇于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边设计边实践边积累经验,为中央以法律形式全面铺开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

  (摘编自3月12日中央党校《学习时报》,标题为编者所加,原标题为“推进官员财产公开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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