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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男友原来是个“双面人”

  楚天金报讯 恋爱三年,孩子快两岁了,女子才得知博士男友竟然早在两人相恋那年就悄悄结婚了,自己竟然被“小三”了。在男方的建议下,女子上法院起诉讨要赔偿。面对法官,妻子和“小三”都抹起了眼泪。

  虽然有了伢博士男友建议暂不成婚

  杨兰,33岁,杭州某公司普通职员,典型的江南姑娘。王先生,34岁,北方人,高大帅气,一表人才,某大学的博士。

  2007年,杨兰认识了在杭州读书的王博士,杨兰的小鸟依人吸引了王博士,而王博士英俊的外表和学识也深深吸引了杨兰。两人相爱了。

  2008年,两人租房同居了。9月,沉浸在幸福中的杨兰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王先生,“我们结婚吧?”杨兰提出登记结婚。“我博士还没毕业,现在结婚就不能按时毕业,而且向学校申请结婚我压力很大,要不等我毕业了再结婚?”王先生说。

  为了男友的将来,也为了两人的将来,杨兰虽然有些不情愿,但没再坚持。2009年5月,杨兰生下女儿。

  两人一起请保姆,一起给孩子买衣服、买玩具、买奶粉,一起抚养女儿,一家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真相终曝光“老公”早为人夫人父

  2010年10月6日,杨兰意外发现了男友惊人的秘密:这个天天在一起的高学历“老公”,竟然在2007年4月,也就是两人相识相恋的那一年已经结婚!他和合法妻子的儿子都四岁了!

  自己竟然“被小三”了,得知这个消息,杨兰痛不欲生。

  闹过一阵后,杨兰到王先生的实验室签下协议:约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必须经女方同意才可探视。男方支付女儿的抚养费每月2000元,若女方身亡,小孩由女方弟弟抚养。女儿户口落实到杭州主城区。男方自愿支付女方26万元。

  一年后,王先生博士毕业了,却没有按照协议履行,杨兰只好上法院起诉,要求王先生一次性支付女儿抚养费40万元,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6万元。

  原配牺牲大辞职租房自己照顾孩子

  近日,杭州当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杨兰坐在原告席上,长发披肩,一身黑衣。

  王先生没有出庭,被告席上坐着王太太,她留着短发,戴着眼镜,利落精干。王太太是硕士学历,北方人,和杨兰同岁,和王先生曾是同学。

  如果不是杨兰找上门,王太太也不知道丈夫在外面有女人了,还有了孩子。“丈夫来杭州读博士,我辞去老家教师的工作,跟着来了杭州,我自己租房照顾儿子,他在学校读书,住学校宿舍,根本想不到他外面有女人。”王太太对法官说。

  关于协议,王太太认为,这是杨兰逼迫的,“当时即使上面金额是1000万元,也只能签。”

  王太太说,杨兰曾发短信威胁她要去单位闹事;杨兰说王太太也骂过她,她还拿出短信和录音作证。

  王太太说,自己拿不出那么多钱。“26万元精神抚慰金太高了,我只同意支付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或者把女儿给我们抚养也可以。”王太太说。杨兰坚持自己养孩子。

  法官没有当庭判决此案。

  男方两头难建议“小三”起诉索赔

  庭审结束后,法官单独和三人沟通。王先生曾到法院来办材料,双排扣子的灰色外衣,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我还是很想跟杨兰在一起的,可是妻子坚持不肯离婚,也不肯出钱,我也没办法,是我建议杨兰来起诉的。”王先生说,他去年博士毕业没找到工作,所以在大学继续读博士后,还没毕业没有经济能力补偿她。

  王太太一见法官,泪水不停往下掉:“在一起不容易,我不想离婚。”而杨兰也是抹着眼泪对法官诉苦:“他欺骗我,现在坏了我的名声,让我女儿变成私生女。”

  法官认为,王先生和杨兰签下的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外情本就不合法,杨提出的精神抚慰金也不能支持。

  近日,法院判决:女儿由杨兰抚养,2012年2月起王先生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直到女儿独立生活为止。

  同时,由于王先生有重婚的嫌疑,法院向王先生的大学发函,建议学校处分王先生的行为。 (文中人物为化名)

  (据《青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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