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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修正检察机关面临新考验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13日07: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邱春艳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记者邱春艳)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慕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次刑诉法修正后的一系列刑事诉讼的新规则,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首先是关于证据规则的修改,对我们执法办案提出了更高要求。”慕平认为,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有利于增强执法的合法性、文明性,能够有效减少冤假错案。“这对我们今后在执法办案时,特别是在侦查、诉讼过程中的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慕平说。

  在慕平看来,关于诉讼理念的调整,对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草案中明确规定了今后不能要求当事人证明自己有罪。类似的规定促使我们坚持正确的刑事司法理念,也对我们在执法办案中更加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提出了更高要求。”

  法律监督责任重大。慕平认为,此次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中关于检察机关职责的调整,也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了更高要求。“修正案草案赋予了检察机关更多的监督责任,这对我们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了更高要求。”他表示,“今后我们要更加注重维护刑事诉讼活动的合法性,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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