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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嘉宾:山西省妇女联合会主席李悦娥代表
“加强审判监督。推进量刑建议改革,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制度,重点监督纠正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346件,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8655件次。”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有法律之外的特权。因此,审判过程中,定罪要准确,量刑也要依法进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制度,能够保证法律公平、正确地适用,应该坚持。我是从事妇女工作的,女性犯罪日益受到社会关注,从审理形式上,可以由女子合议庭对女性犯罪嫌疑人进行审理,对女性犯罪方面的案件进行审理。检察机关在审判监督过程中,可以对犯罪的妇女提出适合的量刑建议,实现公正的处罚,这和法院设置特殊合议庭审理特殊人群的案件相对应。只有通过法律挽救她们,才能让她们从“特殊”人群变为“正常”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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